(一)經公開招聘進入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實行《深圳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障試行辦法》(深人社規〔2012〕12號)規定的基本養老和職業年金的養老保障制度。
(二)招聘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6年10月10日。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此之前獲得崗位規定的證書(只是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崗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證書類別必須與崗位要求相一致。
(三)屬2015年、2016年畢業已分配派遣但未轉正的畢業生報考,在辦理聘用手續時須自行到有關單位辦理改派手續;暫緩就業的畢業生報考社會人員崗位入圍的,按應屆畢業生辦理聘用手續。
(四)應屆畢業生報考的,畢業時應能完成學業并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五)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七)招聘查詢網址。深圳市文體旅游局網站:http://www.szwtl.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