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政策
1.專項補助。專項補助標準為10萬元/人,分三次計發,第一次在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到崗后給付40%,第二次在履行合同滿一年后給付30%,第三次在履行合同滿二年后給付30%。
2.購房補貼。引進后在德清工作滿2年,并在我縣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分類給予購房補貼。補貼標準為:省特級教師70萬元、省教壇新秀、優秀指導教師50萬元。購房補貼分期給付,首次按總額的40%給付,第二次為履行合同滿5年后給付30%,第三次為履行合同滿8年后給付30%。
3.業績考核獎勵。⑴對引進的省特級教師、省教壇新秀、優秀指導教師每學年進行考核,考核優秀的獎勵2萬元,考核合格的獎勵1萬元,不合格不計發。考核獎勵年限為10年。⑵引進后對當年度輔導學生在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職業技能大賽獲一等獎的獎勵2萬元/人次;獲二等獎的獎勵1萬元/人次。
4.配偶子女就業就學。引進的名優教師,其配偶、子女戶籍可隨遷。其配偶原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根據其學歷、專業和原工作單位性質,由組織人社部門協調安置。其子女轉入本縣就讀,按相對就近原則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