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和體檢
考察由招聘單位按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的規定組織實施。
體檢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費用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器質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的,應向體檢醫生說明,如隱瞞不報,一經發現,不予錄取或解除人事聘用關系。
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2016年杭州高新區(濱江)教育局所屬單位面向2017屆畢業生直接考聘教師公告
2026上岸·考公考編培訓報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