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
教師崗位的考試采用試講課和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試講課要求應聘人員根據報考專業事先準備一份教案(內容45分鐘),面試時采用現場板書講課方式,講課時間為5分鐘,采用100分制,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平均得分。結構化面試時間為5分鐘,采用100分制,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平均得分。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試講課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1位,尾數四舍五入)。
非教師崗位的考試采用筆試和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形式。筆試為護理專業相關知識理論考試,限時30分鐘,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進入結構化面試環節。結構化面試時間為5分鐘,采用100分制,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平均得分。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操作)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1位,尾數四舍五入)。
兩種崗位的考試合格分數線均為120分,不滿120分的為不合格,不再列入體檢、考核對象。考試成績在校公示欄內公布。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試通知發出后,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者,則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