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考核:分為用人部門和學校兩個層面進行。通過初選的人員,先由用人部門進行考試考核,具體安排由各用人部門提前7天告知應聘人員。通過用人部門考試考核的人員,于2016年12月17日-18日進行學校層面考試考核,具體安排請關注學校網站相關信息。
考試考核以試講、面試、專業測試、學術報告等方式進行,著重考核入圍人員的教師素質(崗位素質)、學科能力和崗位實踐能力。根據應聘材料、考試考核等情況,確定入圍人員考試考核成績,排定名次,并根據合格者名次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與考察環節的人員。如無合適人選,則另行安排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