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資格初審者,事先必須按此目錄順序整理并裝訂好相關材料的復印件,并隨帶相關證書、證明原件。初審合格者須交復印件,歸還原件;不合格者不收材料。 |
序號 |
項目 |
具體材料要求 |
備注 |
1 |
報名表 |
《報名登記表》以資格初審現(xiàn)場打印的為準,作為資格初審合格者上交材料的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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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戶籍 |
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兩頁)或戶口卡或戶籍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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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年齡 |
居民身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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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學歷專業(yè) |
畢業(yè)證書(應屆生為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在錄用報到前須提供畢業(yè)證書;留學生為教育部學歷認證書;研究生崗位為學歷和學位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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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本證明 |
高中報考者的“普通高校重點批(一本)”證明(由畢業(yè)院校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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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教師資格 |
應屆生為普通話證書,4月份資格再審時提供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研究生崗位、職教、特教和幼教C類除外)。往屆生為教師資格證書。其中,研究生崗位和職教崗位為普通話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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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職教技能 |
職高崗位技能等要求的相應證書。職高實習指導教師相應的崗位實踐經(jīng)歷證明(樣表見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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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就業(yè)情況 |
應屆生為就業(yè)協(xié)議書(未簽約者為原件三聯(lián)復印一聯(lián),已簽約者為協(xié)議書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往屆生現(xiàn)就業(yè)者為單位勞動合同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樣張見附件3)。區(qū)外事業(yè)編制教師為個人人事檔案中“事業(yè)錄用審批表”或“轉正定級審批表”復印件,單位勞動合同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可延遲至4月份資格再審時提供。往屆生現(xiàn)無業(yè)者為原就業(yè)單位解聘證明,或村(社區(qū))和鎮(zhèn)(街道)簽章的無業(yè)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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