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法治建設,發揮法律專家在政府機關法治工作中的作用,不斷增強依法行政、科學決策的能力和水平,我委擬按照公開、公正、適度競爭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常年法律顧問。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服務范圍:州衛生計生委、州計劃生育信息中心、州流動人口管理站、州計劃生育藥具站、州農合辦、州計劃生育協會、州紅十字會、州醫學會、州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
服務事項:
1、就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見,或者應服務單位要求,對決策進行法律論證。
2、對起草或者擬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從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補充建議。
3、參與處理涉及服務單位可能形成訴訟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和其他糾紛。
4、代理服務單位參加訴訟,維護服務單位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和維護服務單位的合法權益。
5、協助服務單位審查重大經濟合同、經濟項目以及相關法律文書。
6、協助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7、提供國家有關法律信息,就服務單位行政管理中的法律問題提出建議。
8、辦理服務單位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法律顧問受聘條件
1、法律顧問受聘條件:從事專職律師5年以上或有不少于5年的政府、政府部門常年法律顧問經驗的法律專家;熟悉行政法及衛生計生相關法律法規。有較豐富的衛生計生有關的訴訟和非訴訟業務經驗者優先。
2、法律顧問執業單位的條件為:經湖北省司法廳批準成立的律師事務所;不少于10名執業律師,其中執業5年以上的律師不少于5名。
三、聘請程序與方式
(一)申請
1、有意應聘的律師事務所須提交相應材料:
(1)本單位近3年基本情況介紹,包括從業人員概況、開展業務情況、辦公場所、硬件情況等;
(2)以往參與政府法律服務的情況,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除推薦為應聘律師以外的其他主要人員的基本情況;
(4)為應聘常年法律顧問所配備助手的基本情況;
(5)為我委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方案與收費標準。
2、事務所推薦應聘的律師須提交個人應聘材料:
(1)個人近3年的基本情況介紹,包括學歷、職稱、獲取律師資格的時間,主要執業經歷,現執業機構等;
(2)個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訴訟、非訴訟案例和業務專長等;
上述應聘材料(一式三份)應于2016年12月26日前送至恩施州衛生計生委政法監督科。
(二)評審
恩施州衛生計生委組織對所有應聘材料進行認真評選,綜合考察各應聘律師及事務所的基本情況、業務專長、相關業績、顧問服務工作方案、收費標準等因素,依據我委法律事務工作量確定聘用人員。
(三)聘任
經評審確定,我委將與受聘單位簽署合同,發給聘書,合同將明確服務職責和事項。
聯系地址:恩施市博物館路1號<恩施州衛生計生委政法監督科>;聯系人:趙佳;聯系電話:0718-8231679
恩施州衛生計生委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