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請程序與方式
(一)申請
1、有意應聘的律師事務所須提交相應材料:
(1)本單位近3年基本情況介紹,包括從業人員概況、開展業務情況、辦公場所、硬件情況等;
(2)以往參與政府法律服務的情況,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除推薦為應聘律師以外的其他主要人員的基本情況;
(4)為應聘常年法律顧問所配備助手的基本情況;
(5)為我委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方案與收費標準。
2、事務所推薦應聘的律師須提交個人應聘材料:
(1)個人近3年的基本情況介紹,包括學歷、職稱、獲取律師資格的時間,主要執業經歷,現執業機構等;
(2)個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訴訟、非訴訟案例和業務專長等;
上述應聘材料(一式三份)應于2016年12月26日前送至恩施州衛生計生委政法監督科。
(二)評審
恩施州衛生計生委組織對所有應聘材料進行認真評選,綜合考察各應聘律師及事務所的基本情況、業務專長、相關業績、顧問服務工作方案、收費標準等因素,依據我委法律事務工作量確定聘用人員。
(三)聘任
經評審確定,我委將與受聘單位簽署合同,發給聘書,合同將明確服務職責和事項。
聯系地址:恩施市博物館路1號<恩施州衛生計生委政法監督科>;聯系人:趙佳;聯系電話:0718-8231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