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計算機打字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4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40%、計算機打字測試占綜合成績20%。
2、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時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未帶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筆試主要內容為護理基礎知識和護理實踐能力。
3、面試:根據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參加筆試人員不足招聘計劃數1:3時,所有人員均進入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能力、臨場應變能力等。
4、計算機打字測試:所有參加面試人員均進行計算機打字測試,主要測試打字速度、準確率和輸入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