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公安局2017年面向市內外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安排,報名及資格初審工作已結束,下一步將開展筆試,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打印準考證
請通過資格初審人員(詳見附件)在2月24日18時前自行登錄網站打印準考證,網址:http://new.testcenter.gov.cn/WebRegister/login/prelogin.aspx?flag=04&examsort=17004&examdate=201702&timeid=1651,進入后點擊“打印表格選項”。(請認真核對準考證信息,如有異議,請2月24日18時前致電0755-84465055)
二、筆試事項
筆試時間:2017年2月26日下午14:00-15:30。
筆試地點: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人才園裙樓二樓。
注意事項:應考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將在3月中旬在深圳市公安局網站公布。
三、考場紀律
1.應考人員在考前20分鐘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在《座次表》上簽名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備查對。
2.應考人員只準帶黑色墨水的鋼筆(簽字筆)、2B鉛筆、橡皮、削筆刀等答題用具。不準攜帶計算器、字(詞)典、書籍、筆記、紙張、報刊、電子翻譯器(快譯通)、通信器材(如移動電話、傳呼機等)等物品進入考場。不得使用涂改液。不得在準考證上抄寫任何內容。
3.應考人員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考試。開考60分鐘后,才能交卷出場。
4.下發試卷后,應考人員應首先按要求在試卷和答題本(卡)規定的位置上用鋼筆(簽字筆)和2B鉛筆填寫(填涂)姓名、準考證號和試卷代碼。
5.應考人員不得要求監考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錯誤,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
6.開考鈴響后才能開始答題,考試規定須在答題本上作答的,一律用黑色墨水的鋼筆(簽字筆)作答,字跡要清楚、工整;規定須在答題卡上作答的,須按題號在答題卡上將所選選項對應的字母用2B鉛筆填涂作答。答案未在規定位置填寫(填涂)的無效。
7.考試結束鈴響,應考人員必須立即停止答題,將試卷、答題本(卡)和草稿紙翻放在桌面上,坐在原位經監考員清點無誤并經準許后方可離開考場。提前交卷的應考人員須將試卷、答題本(卡)和草稿紙送到講臺交給監考員后方可離開考場。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嚴禁帶走或撕毀試卷、答題本(卡)和草稿紙。
8.應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保持肅靜。不準交頭接耳、旁窺、打手勢等方式傳接信息;嚴禁偷看他人答卷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嚴禁換卷、冒名頂替及其他作弊行為。
9.應考人員應接受監考員的監督和管理;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考試工作人員的交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10.除本考場主考、監考及有關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考場。
深圳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