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長興體育中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4名,具體招聘事項如下:
一、報名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2.戶籍和生源地不限;
3.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4.學生科工作人員、體育館管理員崗位本科及以上學歷,跆拳道教練員崗位大專及以上學歷;
5.專業要求及年齡具體見附件1。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為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
1.公開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2月27日-2月28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30);
報名地址:長興縣太湖中路170號,長興體育中心辦公室;
聯系電話:0572-6229569,周先生;
攜帶材料:報名時須提交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學歷證書、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身份證、職稱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2.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根據招聘條件與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應確保提交的材料真實性,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3.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形式。每人限報1個崗位,如報多個崗位則取消報名資格。開考比例為1:3,筆試與面試的滿分各為100分,其中跆拳道教練崗位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報名者均參加筆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在長興縣人事人才網公示。不足規定比例的,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替補。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當場公布。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環節人員, 面試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的人員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筆試與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考察
依據總成績按各崗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為先。
體檢、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有關規定執行,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考察不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5.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在長興人事人才網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一周。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遞補。
6.錄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按規定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用工形式為勞務派遣,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結束經考核合格后正式錄用。在職期間工資、福利及待遇參照招聘單位編外人員標準執行。
三、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筆試成績查詢、入圍面試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均在長興人事人才網上公布。
對應聘人員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執行。
其他未盡事宜由長興體育中心負責解釋。
編委辦監督電話:0572-6256077。
長興縣體育中心
2017年2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