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縣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切實履行好監督執紀問責職責,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縣紀委(監察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人數
廣寧縣紀委(監察局)機關及派駐機構科員5名。
二、選調條件
1、具有公務員身份(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已完成公務員登記或參公登記且在編在崗;
2、政治立場堅定,黨性觀念強;事業心、責任感強,熱愛紀檢監察工作;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識強;公道正派,敢于堅持原則。
3、本科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4、年齡40周歲以下(1976年3月6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5、上一年度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以上等次。
6、報名人員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7、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2、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內的;
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4、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6、選調對象不得具有選調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必須回避的情形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按照報名、資格審核、考試、考察、體檢、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24日。
2、報名方式:本次公開選調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者可在報名時間段的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廣寧縣紀委(監察局)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上一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注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并加蓋單位公章)到廣寧縣紀委第三紀檢室辦理報名手續,地址:廣寧縣南街鎮中華東路18號綜合樓205室,聯系人:楊丹,聯系電話:0758-8638323。
(二)資格審核
筆試前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資格條件審核,報考者可于2017年3月29日登錄廣寧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dgn.gov.cn/)查詢資格審核結果。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
1、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合格分數線由縣紀委(監察局)劃定,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2、面試。面試對象根據筆試合格考生中依成績高低順序,按選調人數1:3比例確定(如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面試主要測試履行紀檢監察工作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四)考察。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廣寧縣紀委(監察局)和廣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成考察組,對總成績排前5名的考生在德、能、勤、績、廉方面進行考察。如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等情形空出的選調名額,可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六)公示和調動
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確定轉任對象,并在廣寧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對反映問題嚴重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
七、其他
(一)選調對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公示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選調資格,并報有關部門進行相應處理。
(二)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廣寧縣紀委(監察局)負責解釋。
中共廣寧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廣寧縣監察局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