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消防工作需要,經縣編委辦同意,坎門街道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消防巡查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吃苦耐勞,具有一定協調能力;
2、玉環本地戶籍,高中以上學歷,身體健康,身高在4050px以上,年齡在18至35周歲;
3、有消防工作經驗者優先。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3月17日(工作日時間)。
2、報名地點:坎門街道組織辦(423辦公室)。
3、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
如實填寫《報名表》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及其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
(二)考核
考核采取體能測試、筆試和面試考核方式進行。
1、體能測試。報名結束后,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查,并通知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體能測試項目為俯臥撐、1500米和100米負重跑。
2、筆試。筆試范圍為消防安全相關知識。
3、面試。按體能測試和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招聘計劃的1:3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人員。報考人員需攜帶身份證參加面試。
3、考試總成績計算。體能測試占20%,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40%。
4、體檢。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者,面試成績高的先進入)。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5、政審。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坎門街道參照公務員錄用考核方法進行政審。
在政審、錄用階段因報名條件復查不合格、政審結果不合格或因主動放棄而出現的缺額,可在錄用結束前,進行一次性遞補。
三、有關說明
(一)工資待遇
消防巡查員福利待遇按坎門街道辦事處有關規定執行。
(二)派遣管理
新聘用的員工全部納入派遣管理,實行管用分離。由縣人才機構與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本公告解釋權屬玉環縣坎門街道辦事處。
玉環縣坎門街道辦事處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