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湖區東柵街道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消防安全專管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應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能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和為人民群眾熱心服務的精神。
2、熱愛社會服務工作,吃苦耐勞,責任感強;具有較強的團隊協作精神,以及良好的協調、溝通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3、身體健康,嘉興市本級戶籍,40周歲以下。退伍軍人、具有消防安全相關專業知識和經驗的,可適當放寬至45周歲。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專業不限(以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畢業證書為準)。
5、不得報考的情形:因違紀違法受過處分、處罰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有其它不宜報考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和時間安排
招聘工作按公開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公開報名。符合條件者,可于即日起至2017年3月17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有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一寸證件照1張,到東柵街道安監站辦理報名手續(地址:涇水路843號109室,聯系電話:83675782 ,聯系人:徐義闖)。
2、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相關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3、面試。經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的,進入面試環節,面試主要考察領悟、表達、實干能力。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4、體檢和考察。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依次遞補。
5、公示。根據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湖區人民政府東柵街道辦事處等相關網站公示3天。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6、聘用。最終聘用人員必須服從工作安排,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對無正當理由逾期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待遇
按照南湖區關于專職消防隊建設的相關政策,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