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號)以及《關于印發〈臺州市事業單位“陽光招聘”實施方案〉的通知》(臺人社發〔2013〕197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流動管理的實施意見》(臺人社發〔2015〕107號)等規定,我委下屬事業單位臺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臺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直屬于臺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全額撥款,系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浙江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科研教學基地,溫州醫學院實習教學基地。單位位于臺州市經濟開發區東海大道608號。
二、招聘計劃與條件
(一)招聘計劃: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專業技術崗位。
(二)招聘條件
1.報考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愿意履行事業單位的義務,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戶籍不限,35周歲及以下(1981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各崗位專業要求:
(1)疾病預防控制崗位2名:流行病與衛生統計學、營養與食品衛生學、勞動衛生與環境衛生學專業,且本科階段為預防醫學專業。
(2)實驗室質量管理崗位1名:分析化學、藥物分析、有機化學、化學、應用化學、衛生檢驗(理化方向)專業。
三、報考程序
(一)信息發布平臺
1.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tzhrss.gov.cn,“事業單位陽光招聘/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2.臺州人才網(www.tzrc.com)。
3.臺州市人事培訓考試網(www.tzks.net)。
4.臺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http://www.tzswjw.gov.cn)。
其中,臺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http://www.tzswjw.gov.cn)為發布其他相關信息的指定平臺。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10日~26日。其中,現場報名時間為2017年5月24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 5︰00)。
2.報名方式:⑴現場報名:臺州市東海大道608號,臺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308室。⑵網上報名:發送材料至郵件(taizhoucdc@126.com)。⑶郵寄報名(臺州市東海大道608號,臺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公室,洪老師收)等方式。
3.報名應提供的材料包括:根據招聘條件,提供填寫完整的報名表(見附件)、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原件、復印件(網上、郵寄報名的,其相關證書原件將在考試前進行校驗)。
(三)資格審查
我委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不得低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合格人員名單于5月27日在臺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上公布。
四、考試方式和時間
1.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的方式,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40%和60%。筆試、面試考試滿分各為100分。筆試主要考查專業技能;面試采用現場提問和答辯方式進行,并由面試考官量化打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2.考試時間及地點將在臺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公布。
五、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考試結束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六、體檢與考察
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原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因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聘用的,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臺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公示7天(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滿后,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提出放棄聘用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學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上述情況,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八、有關說明
(一)年齡、工作經歷計算至2017年5月10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放的身份證為準。
(二)招聘計劃中所列各專業是指相應專業目錄中的二級學科,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專業名稱不一致,但所學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應聘,并以招聘單位審核意見為準。
(三)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報考。
(四)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不得報考。
(五)參加考試時須攜帶第二代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應及時補辦或攜帶有效期內的護照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出具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六)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以錄取資格作交易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七)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網站(http://www.tzswjw.gov.cn)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臺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事科教處)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九、咨詢和監督
1.咨詢
臺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地址:臺州市經濟開發區東海大道608號,臺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大樓308室;郵編:318000;電話:0576-89315900;傳真:0576-88531067;聯系人:洪芬芬。
臺州市衛生計生委(人事科教處),電話:0576-88536397。
2.監督
市紀委駐市衛生計生委紀檢組:0576-88320661。
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6-88511060。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