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規定,結合實際,清新縣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幼兒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身體健康。
(二)具有擬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職位表)
(三)應聘者須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或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以上證書。
(四)2012年應屆畢業生必須是幼兒教育專業(學前教育專業)大專畢業且年齡在26周歲(含)以下;往屆畢業生和在職人員大專學歷非幼兒教育專業(學前教育專業)的,中專學歷必須是幼兒教育專業(學前教育專業)并在報考時已取得大專學歷且年齡在35周歲(含)以下。以上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12年8月31日前。
(五)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自動離職、辭職或被辭退未滿5周年的公職人員;
3、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能錄用為教師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法和時間
符合條件報考幼兒園教師的應聘者,到清新縣教育局報名。報名的時間:2012年7月2日至7月6日(法定休息日不接受報名)。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報名要求
每人僅限報考一個職位,提交所須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同版照片4張。所須證件分別是: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12年應屆畢業生可用“畢業生推薦表”代替)、幼兒園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和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含)以上證書、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清新縣外的在職公辦教師須提交其單位的縣級或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計劃生育證明、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等。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其畢業證上的專業為準。
資格條件審查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
(三)報名費用:每人100元。
(四)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
清新縣教育局人事股
地址:廣東省清遠市清新縣城明霞大道中1號二樓
電話:0763—5820802
郵編:511800
三、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分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
(一)筆試
1、筆試內容:教育綜合知識(約占20%),包括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幼兒教育心理學;幼兒教育教學基本常識(約占80%),包括幼兒園教材分析理解和處理、幼兒教育教學活動設計及組織藝術、幼兒教學方法的處理和運用、幼兒教育工作藝術、幼兒保健常識等的基本常識以及以上內容的個案分析。筆試采用同一試題。命題及評卷委托有關機構承辦。
2、筆試時間:2012年7月17日上午9:00—10:30。
3、筆試地點:清新縣何黃玉湘中學(清新縣太和鎮清和大道67號)。
4、筆試成績將于7月29日前在清新縣教育網、清新縣人事網上公布。
(二)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
每一職位面試對象由應聘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招聘職位數與面試人數按1:3的比例計算,不足1:3比例的則按實際人數面試。
2、面試由兩部分考試內容構成:教學能力測試(模擬課堂授課)占面試成績50%,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實際教學水平和基本素質;加試美術、音樂、舞蹈等專業技能測試占面試成績50%。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通知將在公布筆試成績后的10個工作日內發出。參加面試人員須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并交納100元面試費。
(三)綜合成績計算。
筆試和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分別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必須都達到60分(含)以上才予以錄用。
若應聘者的綜合成績相同的,則依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四、體檢和考核
1、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1:1確定體檢、考核人選。體檢在縣人社局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1年修訂)》執行。
2、在職人員的考核內容主要是其在原單位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應屆畢業生的考核內容主要是其在校(或畢業后在社會上)的表現情況(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提供,往屆畢業生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
如出現應聘者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情況,將按該職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五、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經縣人社局審核后,同時在清新縣教育網、清新縣人事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公示期間或公示期滿后發現擬聘用人員存在不符合聘用條件情形的,不予錄取。
六、錄用
1、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按有關程序辦理錄用手續。
2、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第45條 “現有人員的結構比例已經超過核準的結構比例的,應通過自然減員、調出、低聘或解聘的辦法,逐步達到規定的結構比例”的規定,鑒于我縣教師隊伍職稱結構比例的實際,本次招聘錄用的具有中級職稱人員將低聘到助理級職稱崗位使用。
3、本次被招聘錄用到我縣任教的教師,縣一幼的為公益一類,其它的為公益二類。上崗后一個月內均要按規定簽訂相應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具體考務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
(二)招聘工作的各環節情況如筆試成績、面試人選名單、面試的時間地點、體檢人員名單等將及時在清新縣教育網上公布。應聘者可在網上查閱或與清新縣教育局人事股聯系,以便及時了解招聘工作的進展情況。在報名、發放面試通知、發放體檢表階段將附加發放一份《應聘者須知》,請應聘者按照《應聘者須知》的要求及時進行操作,若因應聘者沒按《應聘者須知》的要求操作而耽誤其本人參加面試、體檢、錄用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應聘者在報名表所填寫聯系地址和電話必須真實,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如因地址不詳或聯系電話不暢通,導致未能按時接到招聘工作的有關通知而耽誤其本人參加面試、體檢、錄用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本次招聘,經申請獲準后可按粵人發〔2007〕141號文的規定在筆試成績的基礎上加10分。申請人須于報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并到清新縣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身份證、準考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申請截止時間為 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符合《清遠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暫行辦法》(清府〔2010〕59號)有關規定,并于報名截止日期前已列入清新縣安置計劃的隨軍家屬,符合相關職位要求的,報名參加本次招聘,優惠辦法參照清府〔2010〕59號執行。即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面試成績為綜合成績,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聘)用。申請人要到清新縣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提交《干部家屬隨隊審批報告表》、《隨軍家屬個人簡歷》、隨軍家屬清新縣戶口的戶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申請截止時間為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符合粵教人〔2007〕250號、粵教師函〔2012〕50號具體規定并被錄用的應屆畢業生到農村幼兒園從教,可享受廣東省制訂的上崗退費政策(錄用到縣一幼、太和鎮職位的不能享受上崗退費)。
以上公告由清新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63-5820802(教育局),0763—5810078(人社局)。
清新縣教育網(http// qxjy.gdqx.gov.cn/)
清新縣人事網(http//qxrs.gdqx.gov.cn/)
清新縣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幼兒園教師招聘職位表
附件2:清新縣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報名表
注:《清新縣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報名表》來源于清新縣政府門戶網,最近更新:6月15 日。易賢網下載后為.zip的壓縮文件,解壓后得到“清新縣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報名表.doc”的文件。《 清新縣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報名表》使用MS-Office辦公軟件的Word制作,請務必確保你的電腦已經安裝 MS-Office辦公軟件,否則打開的文件將是亂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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