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樂山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樂人發〔2006〕14號)和《樂山市委、市政府辦關于加強民族地區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的精神,結合我縣事業單位用人實際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縣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1名(其中,考核聘用2名)。本次公開招聘屬編制內招聘,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12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2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2年7月31 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有關證書的,不予辦理聘用或不能進入下一公招環節。
(二)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本縣內在編在職人員不在此范圍內)。
(三)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4)身體健康,能堅持招聘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齡須在18周歲以上(1994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具有相應執業資格證書的藥劑、檢驗專業的放寬到40周歲;
(6)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相應條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被辭退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曾違反《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二、三、四、五、六款規定被解聘的。
(6)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二、招聘崗位、名額及專業要求
具體見附件:《峨邊彝族自治縣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2年6月28-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報名地點
縣就業局五樓會議室。
(三)報名要求
1、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報名資格條件相關的材料(畢業證、執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到縣就業局五樓會議室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填寫《峨邊彝族自治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其中,應聘縣農業局、林業局考核聘用崗位的報考人員填寫《峨邊彝族自治縣事業單位公開考核聘用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該部分人員不參加筆試,直接參加面試)。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報名通過。在公招全過程中,如發現有與報名崗位要求不符的人員,將取消進入下一公招環節資格或不予辦理聘用資格,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2、以下幾類報考者,在報名時還須具備以下手續:
(1)2012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學歷、相應資格證書(應注明執業范圍)辦理情況及取得時間等的證明。
(2)彝族考生在報名時,須在完成加試彝語口語合格后方可定向報考限招彝族考生的崗位。
(3)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3、應聘人員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4、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真實完整,如發現弄虛作假者或同時報考兩個及以上崗位的,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承擔。
5、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繳考務費50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減免筆試考務費:
(1)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項的考生憑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2項和第4項的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3項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符合減免條件的考生請于報名當日一并提交減免申請材料,經按相關程序審核通過后,考生免繳當次考試考務費。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6、開考比例及人員調整
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不低于1∶3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縣事業單位公招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對同類招聘崗位和報考者進行調整。在調整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將取消,調整后的崗位將于2012年7月9日向社會公布。取消崗位中繳納筆試考務費考生所繳費用可于2012年7月11日前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7、領取準考證:應聘人員于2012年7月18日憑本人身份證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應聘考核聘用崗位的人員只參加面試,面試成績以100分計。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占總成績的60%,面試占總成績的40%。
公開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60%+面試×40%
考核招聘總成績=面試成績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2年7月19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公共科目。
3、筆試內容
(1)報考農業局、畜牧局鄉鎮畜牧獸醫站和鄉鎮事業單位的公共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具體測試法律、公文寫作、公民道德建設、科技基礎知識、省情、事業單位常識和時事政治。
(2)報考衛生局所屬事業單位的公共科目為《醫學基礎知識》,具體測試人體解剖學、生理學、藥理學和公共衛生基礎知識。
本次考試不指定任何參考資料。具體考務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四川省人事考務工作細則》的規定組織實施。筆試時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派出所出具的二代身份證辦理證明)參加筆試,二證不齊者,不能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公布和計算:筆試成績將于2012年7月20日前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峨邊門戶網站公示并張榜公布,公布內容包括考生準考證號、筆試成績和筆試折合成績等內容。如考生對自己成績有異議的,請于2012年7月27日前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縣紀委以書面形式申請查分。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公共科目》×60%
(二)面試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2年7月27日前根據考生折合后的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與面試名額比例為1:3,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人員名單確定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峨邊門戶網站公示并張榜公布。
入圍面試的考生應于2012年7月31日上班時間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縣人力資源和社保障局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費80元,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未按規定時間領取面試通知書或到達指定的考場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
面試后考生的總成績(筆試、面試)將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峨邊門戶網站公示并張榜公布。
五、體檢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如筆試和面試成績都相同,進行一次面試加試。
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初次體檢不合格的,經本人申請,按規定進行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考生承擔。
體檢中有不合格人員的,按參加該崗位面試考試的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如所有進入面試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六、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根據各職位錄用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考核人選。考核由縣事業單位公招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核和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七、公示
經考核合格的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面向社會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民族、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專業、考試成績、擬聘用崗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核并經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在所報崗位范圍內選擇崗位。
(二)擬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以下材料:
1、受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原工作單位同意流(調)動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
2、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于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和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不能按期取得畢業證、資格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聘用人員均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川辦發〔2002〕40號)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書》,在聘期內享受聘用單位同類人員工資待遇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擬聘人員經審核合格后,由縣人社局下發正式聘用通知,聘用人員憑聘用通知辦理相關手續,并到單位報到,簽訂聘用合同。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新聘用的事業人員的試用期按試用期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轉正定級;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從聘用之日起,三年內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予以解聘。
(七)聘用人員在聘用崗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違約者承擔相應責任。
九、紀律與監督
為保證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發現,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縣紀委、監察局監督電話:0833—5222539
十、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本公告未盡事宜,請直接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招聘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告。
咨詢電話:0833—5222346
《峨邊彝族自治縣201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
特此公告
峨邊彝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