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7年蕭山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規定,因繳費(報名確認)人數與招聘指標不足6:1(含6:1)的 8個崗位(見附件),杭州市蕭山區建設綜合執法大隊“建設執法”崗位,杭州市蕭山區規劃管理處“規劃管理”崗位,杭州市規劃局蕭山分局瓜瀝規劃管理所“規劃管理”崗位,杭州市規劃局蕭山分局臨浦規劃管理所“規劃管理”崗位,將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時間:6月7日(周三)下午14:00至16:00
地點:蕭山人力資源市場(蕭山區蜀山街道沈家里路199號)二樓招聘大廳
所需資料:杭州市蕭山區建設綜合執法大隊“建設執法”崗位,杭州市蕭山區規劃管理處“規劃管理”崗位,杭州市規劃局蕭山分局瓜瀝規劃管理所“規劃管理”崗位,杭州市規劃局蕭山分局臨浦規劃管理所“規劃管理”崗位的考生只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即可。
其余附件中的8個崗位的考生須需提供下列要求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已簽約的提供本人聯,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薄頁面)、身份證等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2、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薄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留學人員還應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大學生“村官”還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工作的證明;
5、城市社區專職工作者還應提供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服務滿5年、考核合格和在服務崗位工作的證明。
6、根據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證件。部分招聘職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勞動合同或養老保險繳納證明;有“資格證書”要求的,須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書。
其中,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和會議要求,就工作經歷相關情況做如下補充說明:
(1).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資格復審時應提供相關營業執照。
(2).自謀職業者提供戶籍所在地鎮街開具的自謀職業證明。
(3).務農者提供戶籍所在地鎮街開具的務農證明。
6、離職人員須提供解聘證明;失業人員須提供失業證;在職人員和已簽約的畢業生須提供工作單位或簽約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歷屆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報到證(若報到證備注欄有簽約單位的,視同“在職人員和已簽約的畢業生”)或戶籍所在村(社區)、鎮(街道)兩級開具的未就業證明。
資格復審本人無法參加委托他人代辦的,代辦者必須攜帶本人及考生身份證原件、考生本人簽名的代辦委托書以及資格復審所需的所有材料。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的,不得參加筆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審查的,視作放棄筆試。
杭州市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