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浙江雷博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4名,派遣至淳安縣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從事社會保險業務經辦管理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要求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備崗位所需的能力條件,熱愛社會保險管理事業,能勝任崗位工作;
3.服從組織安排,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
三、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6月15日— 6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報名地點:淳安縣千島湖鎮新安東路491號506辦公室(浙江雷博人力開發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聯系電話:64810302。
3.報名需提供的材料:報名者現場填寫《2017年公開招聘淳安縣社會保險業務經辦管理人員報名表》(附件),并提供報名者本人的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或戶口本的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還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
(二)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與面試。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
1.筆試。筆試內容為事業單位招錄用的《綜合基礎知識》(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該崗位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不到3人的,則該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三)體檢和考察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照招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確定考察對象。
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招錄公務員體檢標準和項目等有關規定執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資格的,可在相應的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簽訂勞動合同
考察結果為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予以公示3天。經公示沒有反映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招聘的,則按相關規定與浙江雷博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三年,派遣至淳安縣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從事社會保險經辦服務管理等方面的相關工作,薪酬待遇按法律法規、相關部門和我局編外用工文件的規定執行。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內經考核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不能勝任工作的,將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合同期滿,根據本人的意愿和淳安縣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的需要,經縣淳安縣社會保險服務中心考核合格后,可續簽勞動合同。
此公告由浙江雷博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負責解釋。
浙江雷博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