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株洲縣統計局、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加強基層統計隊伍建設的意見》(株縣統字〔2017〕2號)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穩定和充實基層統計工作隊伍,全面推進統計基層基礎工作規范化建設,確保源頭數據質量,更好地服務經濟發展,經縣委、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臨聘統計協理員14 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縣紀委、組織部和人社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崗位職責
(一)協助做好本鄉鎮、本部門的統計工作;
(二)協助完成國家和省、市、縣布置的日常統計調查任務和普查任務;
(三)協助對經濟運行情況進行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和統計咨詢服務;
(四)協助管理統計報表和統計資料,保障統計工作制度的全面落實;
(五)協助監督本鄉鎮、部門、企事業單位《統計法》的執行情況;
(六)做好統計部門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聘用及待遇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縣統計局通過勞務派遣專業機構為其辦理相關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1個月,合同期限2年),進行工作安排和上崗培訓。縣統計局制訂《統計協理員管理考核辦法》,與各鎮按照《統計協理員管理考核辦法》實行雙重管理。聘用合同期滿,由縣統計局和鄉鎮聯合提出續簽建議。
工資待遇由縣財政全額保障,3萬元/人/年(含五險)。
十、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
縣統計局:0731-27618187 縣人社局:0731-27560810
監督電話:
縣紀委:0731-27560876 縣委組織部:0731-27612380
十一、本次招聘辦法由株洲縣統計局負責解釋。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株洲縣統計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