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地處杭州灣南岸,位于上海、杭州、寧波三大城市圈中心位置,緊鄰嘉紹跨江大橋。開發區創建于1998年,2013年經國務院批復升格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是中國工業示范園區、長三角最強中國制造產業集聚區、浙江省先進國家級開發區。
現因工作需要,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合同制職工(人事代理制)3名,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職責
主要從事環境監察、環境監測等工作,除白天常規工作外,需夜間、節假日值班和野外作業。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上虞戶籍,男性,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環保類、化工技術類、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類、化學類、化工與制藥類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環保事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能夠吃苦耐勞,無違法犯罪記錄;
4、身體健康,能適應工作需要,有一定的文字組織能力或環保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三、報酬待遇
人員一經錄用,簽訂合同,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后,參照管委會前批同類在職人員報酬。按規定交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
四、錄用辦法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后,擇優錄用。
五、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
1、網上報名。填寫報名表(見附件),發至hzwsyia@163.com。
2、現場確認。
時間:2017年7月3日-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地點: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312辦公室(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緯九東路一號)。
現場確認隨帶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張。
六、其他規定
1、報名者對提供的資料真實性要有承諾,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報名資格。
2、擬聘用人員已與原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的,在辦理聘用手續時,不能提供解約或解聘證明的,不予聘用。
3、聘用后,在本單位服務年限至少滿3年。
未盡事項,可來電咨詢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聯系電話:0575-82734790。
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招聘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