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附海鎮人民政府決定公開選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本市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工作認真細致,組織紀律觀念、事業心和責任心強。
(二)本科及以上學歷,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建筑學、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城鄉規劃、環境科學與工程、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
(三)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四)符合《關于印發<慈溪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辦法(試行)>的通知》(慈委組〔2015〕24號)規定的流動條件。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
符合條件的人員于7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到附海鎮政府組織人事辦公室報名。報名時提交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并蓋章的報名表(見附件)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身份證、畢業(學位)證書、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張。證件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與選調條件不符者不能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報名時接受現場資格審核。該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不足選調計劃2倍的,酌情核減或取消選調指標。報名合格者于7月12日10時至15日10時到慈溪人才網下載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時間為7月15日,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寫作,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科技、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等和寫作,滿分100分,合格分60分。
(三)面試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按選調計劃的3倍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并列的則全部入圍)。面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回答問題準確度和氣質儀表等,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
(四)考察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和面試成績各50%合成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入圍;考察主要了解思想政治素質、工作表現、身體狀況等。
(五)公示和聘用
在考察合格人員中根據考察結果和崗位需要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在慈溪人才網公示三天。公示后沒有影響流動情形的,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聯系電話:63562187
附海鎮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7日
附件: 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