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新浦鎮人民政府決定公開選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本市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工作認真負責細致,組織紀律觀念、事業心和責任心強,并具有較強文字綜合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三)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體健康;
(五)符合《關于印發<慈溪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辦法(試行)>的通知》(慈委組〔2015〕24號)規定的流動條件。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審核。符合條件的人員于7月4日下午14:00—16:30到新浦鎮政府大樓307室報名(新浦鎮新勝路88號)。報名時提交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并蓋章的報名表(附件1)、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張、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畢業(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證件(材料)不全或提供的證件(材料)與選調條件不符者不能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報名時接受現場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查人員不足選調計劃2倍的,核減或取消選調指標。報名合格者于7月12日10時至15日10時到慈溪人才網下載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辦法。筆試時間為7月15日,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寫作,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科技、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等和寫作,滿分100分,合格分60分。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按選調計劃的3倍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并列的則全部入圍)。面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回答問題準確度和氣質儀表等,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
(三)考察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的50%合成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次序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入圍;考察主要了解思想政治素質、工作表現、身體狀況等。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四)公示和選調。考察合格人員為擬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名單在慈溪人才網上公示3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流動等相關手續。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選調,空缺的名額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規定程序予以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選調,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選調。
聯系電話:63575301
新浦鎮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7日
附件: 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