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7年常山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考錄用工作人員公告》精神,經現場報名、資格審核、筆試等程序,現將筆試成績及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公布如下(見附件1):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在該職位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1、資格復審時間:2017年7月6日8:30-12:00,14:30-17:30。
2、資格復審地點:常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附樓二樓會議室。
3、所需材料: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證或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社會人員應提供報考職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一寸免冠近照1張。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縣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由用人單位根據報名者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核,符合招考條件的留下相關信息和資料。
報名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的,經查實,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具有特殊情形的,本人簽署委托書(附件3)后,可委托他人代為資格復審,受委托人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聯系電話:5021874。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由人社部門當場發給面試通知單,考生根據面試通知單要求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
常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七年七月三日
附件1:2017年常山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考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及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附件2:2017年常山縣事業單位招考錄用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表
附件3:常山縣人事考試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