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鎮海區民政局及局屬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若干。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條件
1、積極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記錄,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服務意識;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或45周歲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寧波市戶籍;
4、2017年應屆畢業,須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序號 | 招聘單位 | 總招聘人數 | 招聘崗位 | 學歷要求 | 崗位需要人數 | 年齡要求 | 專業要求 | 備注 |
1 | 鎮海區民政局 | 2 | 管理 | 大專及以上 | 1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享受局機關編外人員待遇 |
財務 | 大專及以上 | 1 | 35周歲以下 | 會計 | 需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享受局機關編外人員待遇 | |||
2 | 鎮海區大同公墓 | 4 | 烈士陵園 講解員 | 大專及以上 | 1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要求普通話標準,參照局機關編外人員待遇 |
工程 | 大專及以上 | 1 | 35周歲以下 | 園林工程設計、市政工程設計 | 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待遇 | |||
工勤 | 高中及以上 | 2 | 45周歲以下 | 不限 | 要求男性,身高1.7米以上,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待遇 | |||
3 | 鎮海區福利關懷院(殯儀服務中心) | 1 | 文秘 | 大專及以上 | 1 | 35周歲以下 | 漢語言文學、中文、新聞學、秘書學等相關專業 | 要求男性,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熟悉應用辦公軟件,有較強的文字書寫與溝通能力,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待遇 |
4 | 鎮海區社會組織公益服務中心 | 1 | 管理 | 大專及以上 | 1 | 35周歲以下 | 不限 | 參照局機關編外人員待遇,有社會工作師證者優先 |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1、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7月7日—7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 2:00—5:00)。
(2)報名地點:鎮海區民政局辦公室(鎮海區駱駝街道民和路569號D3-710),聯系方式:86267693。
(3)報名方式:報名者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學位)證書,以上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報名表(詳見附件)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張,有相關工作經歷的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原件進行現場報名,接受資格審查。初審結果現場告知。
2、考試
根據實際報名情況,采取相應考試方式。對報名人數不足1:3的崗位,采取綜合考評、面談方式;對報名人數超過1:3的崗位,采取筆試、面試方式,筆試后擇期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與考察
根據總成績排名以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
如出現其中一個崗位無合適的人選進入體檢環節,將結合考生筆試、面試成績綜合排名,在征求本人意愿后,酌情進行調劑;如調劑后仍無合適人選的,將酌情核減或取消崗位。
4、錄用
根據考察合格者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3個工作日,經公示后無異議的,辦理錄用手續。對錄用人員實行試用制,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錄用,與相關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5、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鎮海區民政局黨委研究決定。
四、其他說明
應聘者必須保證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在試用期、錄用后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情況,取消錄用資格。
寧波市鎮海區民政局
2017年7月7日
附件: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