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關于做好軍隊退役人員有關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切實做好我縣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保障政策落實工作,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對全縣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進行公開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具有陽信縣戶籍,1978年以來我縣接收的符合政府安置條件的退役士兵,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再就業愿望,安置后未上崗、或已失業、或在困難企業待崗,均可參加招聘。 已經參加前二批選崗的人員,不再參加本次招聘。
曾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和政策法規規定的其他不符合聘任條件的人員不在招聘范圍。
二、崗位設置及待遇
1、公益性崗位設置。由縣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保障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及縣、鄉用工需求情況確定具體招聘崗位及數量。具體招聘崗位及數量待領取筆試準考證時予以公布。
2、公益性崗位待遇。公益性崗位工資按照不低于我縣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執行(2017年每月1470元),社會保險費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繳納。
三、招聘流程
(一)報名
2017年7月10日至26日,原接收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通知、匯總本部門報名材料;2017年7月27日至30日,原接收單位主管部門統一將本部門報名材料報送縣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招聘工作辦公室(縣人社局二樓208室)。
報名材料:《陽信縣2017年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應聘人員報名表》、退役士兵個人檔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個人1寸照片3張。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 2017年7月31日至8月10日
縣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招聘工作辦公室對自愿報名應聘專項公益性崗位的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并在陽信縣民政局、人社局服務大廳和官方網站公示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7天。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初審通過人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不符合應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初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縣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招聘工作辦公室通知各原接收單位主管部門領取本部門初審合格人員的筆試準考證和學習資料,并公示招聘崗位及數量。
(三)筆試
筆試時間: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筆試地點:具體地址見準考證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考試內容以學習資料為準。
(四)加分項
加分項包括軍齡、軍功受獎及部隊傷殘情況。具體加分標準為軍齡每年1分;一等功(或者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一次加30分,二等功一次加20分,三等功一次加10分;部隊傷殘八級、七級、六級、五級分別加1分、3分、5分、7分,各項加分均累計,不限最高分。軍齡和立功受獎情況以退出現役登記表為準,部隊傷殘情況以傷殘證為準。
(五)綜合成績確定及排序
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與各項加分之和共同構成。計算綜合成績后,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名,如果總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成績高、軍齡長的順序再行排序。
綜合成績確定后,及時在陽信縣民政局、人社局服務大廳和官方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7天。
(六)公開選崗
綜合成績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由申請人員進行公開選崗,確定公益性工作崗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選崗期間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本次選崗資格。選崗須由本人參加,不允許其他人代替。
公開選崗后,及時在陽信縣民政局、人社局服務大廳和官方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7天。
(七)聘用
選崗公示期滿無異議后, 選崗人員統一按照規定時間到所選單位報到,并在七個工作日內簽訂聘用合同。
四、未盡事宜由縣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43—8262036 0543—8212805
監督電話:0543—8232597
陽信縣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保障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