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和《麗水市環保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2017年第20號)的有關規定,經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決定擬聘用王咪楠同志為麗水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工作人員,現予以公示,征求廣大干部、群眾的意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反映問題必須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麗水市環境保護局、麗水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
2.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3.公示時間從2017年8月11日至8月21日止,共7個工作日。
4.公示受理電話:
麗水市人力社保局事業處:0578-2091237
麗水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0578-2098912
麗水市紀委監委派駐市環保局紀檢監察組:0578-2098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