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平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工作已結束,根據《2017年平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規定,現將2017年平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擬聘用人員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凡組織或個人認為公示對象在德、能、勤、績等方面存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問題,可在7個工作日內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向平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情況(聯系電話:0573-85630570、85630569)。以組織名義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提倡用真實姓名并告知聯系辦法。
公示時間: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9月1日。
平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