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理工大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理工大學是以工為主,理、工、文、經、管、法、藝術、教育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省屬大學,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方式為財政適當補助,學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園區。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計劃財務處財務核算崗2人,為專業技術崗位。
應聘人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下列具體要求:
(一)具有研究生學歷和碩士以上學位,碩士階段專業為會計學、審計學、財政學(含:稅收學)、企業管理(限:財務管理方向)、工商管理(限:會計學方向),同時要求本科階段專業為會計學、審計學、財務管理、稅收學、財政學專業;
(二)具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和計算機應用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溝通能力;
(四)要求2017年10月31日前正式入職;
(五)35周歲及以下(1981年9月3日后出生)。
具有三年及以上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工作經歷,且取得會計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資格的,學歷學位可放寬至本科、學士。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3日期間,發送應聘材料至:zhanjunyan1103@sohu.com(郵件主題設為“應聘財務核算崗+姓名”),并及時撥打用人部門聯系人電話確認。
2、應聘材料:報名表(樣式見附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留學人員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3、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2天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數不得低于招聘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
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向通過資格初審者發入圍考試通知后,報名人員取得應聘資格,不另行發送準考證。
(二)資格復審
筆試之前,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貼照片)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應聘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筆試。本人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筆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者,憑身份證參加考試。
(三)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50%計入總成績。
1、筆試。初定于2017年9月6日在浙江理工大學下沙校區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將通過電子郵件和電話通知。
筆試含業務素質測試和文字表述測試(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分別占筆試成績的60%和40%。業務素質測試內容為與崗位相關的業務知識,主要考查應聘人員掌握的基本業務知識、分析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試題類型為計算分析題;文字表述測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文字表達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試題類型為短文寫作。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
面試方式:綜合面試。主要測評專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崗位的適應能力等。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四)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體檢費用自理??己谁h節由用人部門視入圍人選情況安排為期2-4周的業務實習,作為考核組成部分。
(五)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的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1、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2、聘用人員必須在部門規定的時間內正式入職。逾期不能入職的,或在規定的時間內與招聘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招聘單位有權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理工大學網站(www.zstu.edu.cn,“招聘信息欄”)。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政務公開/專題專欄/機關事業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監督部門及聯系方式:浙江理工大學紀委監察處,0571-86843028。
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用人部門直接咨詢。
聯系人:詹老師。
聯系電話:18057139371;電子郵箱:zhanjunyan1103@sohu.com。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