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究,決定調整編外用工報考條件,調整后報考條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衛生事業,能服從上級安排。
2、慈溪戶籍(以1987年8月24日戶口所在地為準),年齡為30周歲以下(1987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3、護理人員:要求護理學或助產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取得執業護士資格或執業護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
藥劑人員:要求藥學或臨床藥學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取得藥學初級士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檢驗人員:要求醫學檢驗學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取得醫學檢驗技術初級士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4、身體健康,儀表端正,能適應上述崗位工作。
5、遵紀守法,無犯罪記錄。
招聘公告中的招聘崗位與招聘程序不變。
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醫院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