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2年淄川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有關要求,筆試、面試工作已經結束,現需對進入考核和體檢范圍人員進行全面考核,考核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如下材料:
一、由被考核人所在的轄區派出所出具無違法犯罪現象證明材料一份
1、已落實戶籍關系人員由戶籍所在的轄區派出所出具有無違法犯罪現象證明材料;
2、未落實戶籍關系人員,由原畢業學校保衛處提供證明材料,并帶戶口遷移證到原學校所在戶口遷出公安機關出具有無違法犯罪現象證明材料。
二、個人現實表現情況材料一份
主要包括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應回避及是否是“法輪功”練習者等方面情況。
1、有工作單位人員由現單位提供個人現實表現情況證明材料;
2、已辦理人事代理人員由所在人事代理機構提供個人現實表現情況證明材料;
3、無工作單位和未辦理人事代理的應屆畢業生由畢業院校提供個人現實表現情況材料,往屆畢業生由所在村(居)委會提供個人現實表現情況材料。
現實表現材料(由相關部門蓋章并密封)、無違法犯罪證明材料于2012年7月13日前交淄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干部科428室(淄川區般陽路266號)。體檢有關事項另行通知。咨詢電話:0533-5282275
淄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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