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磐安縣衛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按以下辦法掌握:
一、戶籍審查
“磐安縣戶籍”包括:
1.本人戶口在磐安(以2017年9月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本人出生地在磐安(以戶口簿、出生證、出生地政府出具的證明為依據);
3.本人或父母或夫(妻)一方在磐安有長居地的(以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居委會或居住地政府出具的證明為依據);
4.父母或夫(妻)一方戶口在磐安或是磐安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職工作人員的(以戶口簿、結婚證、工作單位證明為依據);
5.截止2017年9月1日日,與磐安企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已滿3年及以上(須經勞動合同備案部門備案,并以勞動合同和養老金繳納時間一致為準);
6.生源地為磐安的人員(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二、專業資格審查
1.臨床崗位下列專業可以報考
臨床醫學、內科學、兒科學、神經病學、外科學、婦產科學、腫瘤學、急診醫學、全科醫學、社區醫學、社區醫療、臨床醫療
2.護理崗位下列專業可報考
護理學、助產士、高級護理
3.中醫崗位下列專業可報考
中醫學、中西臨床醫學、中西醫結合
4.醫學影像崗位下列專業可報考
醫學影像、醫學影像學、醫學影像診斷、影像醫學、放射醫學、影像醫學與核放射、臨床醫學
5.超聲影像崗位下列專業可報考
醫學影像學
6.康復醫學崗位下列專業可報考
康復醫學、臨床醫學
7.麻醉崗位下列專業可報考
麻醉學
8.檢驗崗位下列專業可以報考
醫學檢驗
三、未盡事宜,縣人力社保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共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