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人才[2007]184號文件及東政辦發[2007]115號文件的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建筑、市政等相關專業事業編制工作人員3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具體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具有較強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較強的溝通能力,身體健康,能勝任所聘崗位工作;
2.學歷、年齡、職稱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40周歲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建筑、市政相關專業的副高職稱;
3.招聘范圍:浙江省范圍內符合條件的人員;
4.專業要求:土木工程、建筑學、工程管理、歷史建筑保護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建筑電氣與智能化、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5、身體健康(體檢工作按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二、招考單位
東陽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4、考察聘用。
(1)體檢合格者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2)考察后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
(3)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資格及在考察、公示過程中自動放棄的,缺額人數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成績高低依次遞補考察、聘用;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動放棄的,缺額職位不再遞補;
(4)考察合格公示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缺額職位不再遞補;
(5)崗位聘用按單位崗位設置方案在空缺崗位數內進行,不得超崗位數聘用。
四、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兩公開一監督”的原則,嚴格掌握條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監督,做到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嚴禁徇私舞弊。對違反紀律的人和事按規定嚴肅處理。
聯系電話:0579-86816011
本公告由東陽市建筑業管理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市建筑業管理局商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決定。
東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東陽市建筑業管理局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