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財經大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財經大學為浙江省屬全日制本科高校,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現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5000余人,教職工1500余人。學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園區。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共12人。其中管理崗位3人,輔導員崗位1人,專業技術崗位8人。
(一)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行的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招聘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浙江財經大學2017年下半年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需在2018年3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
2.專業。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3.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4.性別要求。輔導員崗位中因工作期間入住學生公寓需要,需招聘男性。
5.到崗時間。非應屆畢業生報考,需具備2018年1月31日前正式到崗工作的條件;應屆畢業生報考,需具備2018年3月31日前正式到崗工作的條件。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各崗位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按計劃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考核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考核環節由用人部門視入圍人選情況安排為期2-4周的業務實習,作為考核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我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我校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我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我校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2.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規定的時間內與招聘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招聘單位有權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財經大學網站(http://www.zufe.edu.cn/,“人才招聘”欄目);
2.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浙江財經大學監察處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1-87557368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7557037(人事處徐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