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并報有關部門同意,決定面向全省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的職位及人數
公開選調檢察業務職位3名、人力資源管理職位1名、文秘職位1名。
二、選調范圍對象
符合選調條件的浙江省各級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
三、選調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熱愛檢察工作;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受到黨紀、政紀、刑事處分記錄;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檢察業務職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力資源管理職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熟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文字寫作能力較強。文秘職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熟悉文秘工作,文字寫作能力較強。
5.工作滿兩年;
6.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7.配偶、直系親屬中沒有犯罪受刑事處罰或在押的;
8.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9.須符合相關公務員轉任規定或經主管部門同意。
四、選調程序和方法: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等程序進行。詳情也可登陸寧波人才網(http://new.nbrc.com.cn)或余姚人才網(http://www.yyrc.com)查詢。 擇優確定擬選調人員后,經與原單位協商同意轉任的,按規定辦理相關審批和轉任手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0日止。
2.報名方法: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現場報名者到余姚市人民檢察院政治處報名,網上報名者用電子郵件發送至余姚市人民檢察院政治處郵箱hnjh66@163.com。
3.報名者需提供以下資料:
(1)自薦材料及報名表;
(2)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身份證、工作證;
(4)歷年年度考核等次證明;
(5)獲獎證書;
(6)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張。
上述資料,網上報名者可先提供復印件,通過郵寄(時間以寄出的郵戳為準)或傳真至余姚市人民檢察院政治處。
(二)資格審查:筆試前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核對原件(報名時已提供原件者不再核對)。經資格審查,不符合選調條件者取消選調資格,符合選調條件者發給同意參加筆試的通知。經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如不足選調指標的2倍(有小數點四舍五入,下同),酌情核減或取消選調指標。資格審查時間另行通知。
(三)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文字寫作能力,按百分制計分。其中檢察業務職位不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即為考試成績。
(四)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指標1:6的比例(比例內最后一名分數并列者全部入圍,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主要測試口頭表達能力、反應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組織協調和業務能力、舉止儀表、求實精神等,按百分制計分。
(五)考察: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方法合成考試成績。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指標1:2的比例(比例內最后一名分數并列者全部入圍,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入圍考察人員名單,考察辦法另行確定,主要考察報考資格條件和德能勤績廉等情況,考察同時還參考入圍考察人員的現任職務、榮譽、學歷、年度考核及調研文章、論文和獲獎等情況。
(六)辦理轉任手續:通過考察,經黨組集體討論后,擇優確定擬選調人員,商經原單位同意,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有異議的,經核實如不具備選調要求的,取消選調資格,并不再遞補。
四、其它事項:
(一)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通知對入圍考察人員進行考察時,考察對象須提供單位出具的同意考察和選調的證明。
(三)考試綜合成績僅作為確定入圍考察人員依據。
(四)本次選調允許選調職位空缺。
(五)聯系地址及方式
地址:余姚市大黃橋南路418號,郵編:315400 。
電話:0574—62776158、62776106 傳真:0574—62772398。
余姚市人民檢察院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檢察院選調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