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湖州市南潯區委統戰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信息宣傳崗位編外合同制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35周歲以內(1982年12月20日后出生);
2.身體健康;
3.戶籍、性別不限,具有市本級戶口(包括南潯區、吳興區、湖州經濟開發區、太湖度假區),且能夠長期居住在南潯主城區者更為優先考慮;
4.專業需求:哲學、法學、文學、歷史學、管理學大類。
5.取得國家認可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較好的綜合文字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6.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思想素質和道德操守,工作積極主動,踏實肯干,責任心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服務意識和團結協作精神。
二、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月5日(8:30-16:30)
2.報名地點:中共南潯區委統戰部辦公室(區政府大樓西606),聯系人:鐘可光 聯系電話:3023939
3.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形式(請先自行下載報名表填好)。報名人須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及畢業論文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須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片2張,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
4、若滿足條件的報考人數不足3人的,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規定的程序,面向社會進行招考,擇優聘用。
1.面試:經資格初審合格的確定面試人員;成績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 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經體檢、考察合格后,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3.聘用。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實行試用期,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試用期內不合格人員將不予聘用。
4. 因提供有關信息材料、證明證件不實或違反有關紀律規定的一經發現,不予聘用。
四、工資待遇及其他:
人員性質為編外合同工,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按區編外人員標準執行。
中共南潯區委統戰部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