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湖州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湖委辦〔2004〕9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和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統一部署,現就南潯區各醫療單位赴大理大學、安徽醫科大學優先招聘2018年醫療衛生專業應屆畢業生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大理大學計劃招聘醫療衛生單位事業編制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17名;
安徽醫科大學計劃招聘醫療衛生單位事業編制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48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醫學類應屆專科及以上畢業生,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2.自愿履行醫療衛生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職責,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3.具備招考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學位要求;
4.身體健康。凡報名者須符合《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
5.符合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有以下情形的不宜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定向委培生等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其他不適宜擔任醫務人員職務的,不得應聘。
體檢工作由南潯區衛生計生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及程序工作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費用由考生自負。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報到,否則視作放棄。體檢結果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四)考察
由各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標準和程序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五)公示、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對象,并在南潯區政務信息網、南潯區人力資源網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如無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員。被確定為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后,在規定的報到時間憑畢業證書、報到證辦理報到手續,逾期視作自動放棄。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證書的,不予錄用。
(六)遞補
拒絕簽訂就業協議、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在辦理錄用手續前放棄錄用資格的,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研究決定,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其他事項
(一)因學校或其他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不予錄用;
(二)報考人員須對本人所提供的報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對報考專業、學歷、資格條件以及相關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具體聯系方式見下表(見附件)
五、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南潯區政務信息網、南潯區人力資源網上公布,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均通過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湖州市南潯區衛生計生局組織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0572-3020672。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區紀委派駐第三紀檢組監督電話:0572-3090575
南潯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