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有關規定和探索分業分類開展招聘工作、逐步擴大事業單位自主用人權的精神,部分省屬事業單位分別制定2018年度特殊專業技術崗位招聘方案,經相關主管部門同意并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后,聯合公布招聘信息。
一、招聘單位與崗位
招聘單位和招聘崗位信息見《浙江省省屬事業單位2018年特殊專業技術崗位目錄》。
(一)招聘單位
招聘單位為浙江省部分省屬事業單位及中央部委在杭事業單位,共47家。為查索方便,分4類(a—本科高校;b—職業院校;c—醫院;d—其他科研單位)。具體見《特崗目錄》中的“招聘單位目錄”,可供應聘者查閱有關單位簡介、信息公開網址及報名、聯系的方式等。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在《特崗目錄》中按單位類別分列,主要是需要聘用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的短缺專業、特殊技能人才的專業技術崗位。1546個教師(含部分教輔)、醫藥護技、科研崗位計劃招聘3348名工作人員。
目錄內的省屬醫院在本年度內均曾組織實施招聘工作,尚有缺額的崗位及部分新增崗位繼續招聘。
二、招聘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九條規定的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技能條件;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聘用管理
聘用人員納入招聘單位編內管理,全部實行聘用制,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執行。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時,可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中有關學歷、職稱以及任職資歷等特定要求,協商并約定聘至符合用人單位實際情況的合理級別崗位。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根據評估情況,按規定調整崗位等級或變更到其他崗位繼續試用。
部分招聘單位對于由其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在安置、科研啟動經費等方面另有專門待遇安排,具體可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或通過單位網站查詢。
五、咨詢和監督
應聘人員需要咨詢招聘崗位、報名、考試、聘用等具體事項的,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聯系方式見《特崗目錄》中的“招聘單位目錄”。
針對招聘信息、招聘程序和辦法相關的各類意見建議,或者招聘實施過程中發現侵害應聘者權利的行為,可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http://www.zjzwfw.gov.cn)向有關單位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