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78名。具體的招聘崗位(專業)、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招聘人員需求計劃。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1、具有松陽縣戶籍(以2018年4月20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的人員或松陽縣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松陽縣生源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籍所在地為松陽縣)。
2、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戶籍不限。
3、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18年4月2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可按社會人員報考。
4、少數崗位(專業)招聘范圍、對象采取限制或放寬的條件詳見《2018年松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5、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的對象為:本縣行政區域內,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上述人員戶籍不限。服務期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4月20日;
6、面向大學生退役士兵招聘的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畢業后在浙江省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松陽縣戶籍人員或松陽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后繼續學習并取得大專以上畢業證書的松陽縣戶籍人員或松陽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8、松陽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現役軍人不得報考。
9、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0、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人才[2007]184號文件中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招聘崗位(專業)所需的資格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好,事業心、責任心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年齡為18至35周歲(1982年4月20日至2000年4月20日期間出生);
3、具有招聘崗位(專業)所需學歷和專業等其他資格條件;
4、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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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專業技能測試
鄉鎮(街道)下屬事業單位文化員崗位和松陽縣文化館音樂干部崗位考生,結構化面試后需進行專業技能測試(測試的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九)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除鄉鎮(街道)下屬事業單位文化員崗位和松陽縣文化館音樂干部崗位外)按考生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面試成績÷2。
鄉鎮(街道)下屬事業單位文化員崗位和松陽縣文化館音樂干部崗位按筆試成績占20%、結構化面試成績占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50%比例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2*20%+結構化面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專業)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考察工作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該崗位(專業)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十)公示、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聘用對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2018年9月30日前不能取得報考崗位(專業)規定學歷、學位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本次招聘的事業單位人員,在松陽縣最低服務期限為 5 年。
四、注意事項
1、2018年松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中涉及的時間統一截止到2018年4月20日。
2、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3、同一崗位(專業)報名人數,大專學歷要求的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本科學歷要求的不足招聘計劃數2倍的,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將在網上予以公布。招聘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可改報其他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4、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5.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2018年4月24日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
6、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人社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中共松陽縣委組織部、松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松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8063903
舉報電話:松陽縣紀委(監察局) 8063833
中共松陽縣委組織部
松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