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縣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2018年我縣部分事業單位將面向社會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5名。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1.具有遂昌縣戶籍(含:現戶籍在遂昌、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的人員,以2018年4月19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的戶口所在地。
2.國家“211”、“985”工程重點院校第一批錄取的本科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含2018年畢業的應屆生),戶籍不限。
3.本縣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以及任滿2個聘期、歷年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的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可以報考面向本縣大學生“村官”招考崗位。服務期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4月19日。
4.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需在2018年2月28 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方可按社會人員報考。遂昌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有浙人才[2007]184號文件中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不得報考。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外, 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好,事業心、責任心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年齡18至35周歲(1982年4月19日至2000年4月19日期間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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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疾鞂ο竺麊喂己笾赁k理聘用報到手續期間,相關人員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庫。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九)公示、聘用
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統一信息發布平臺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畢業并取得報考崗位規定學歷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遂昌縣最低服務期限為 5 年。
四、相關事項說明
1.招聘崗位計劃數與繳費確認人數比例不足1:3的,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將在網上予以公布。招聘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可改報其他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2.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2018年4月24日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交給遂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07辦公室,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
4.考生在參加筆試時需攜帶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橡皮和卷(削)筆刀。
5.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本次招聘計劃表中涉及的時間統一截止到2018 年4月19日。
本公告由中共遂昌縣委組織部、遂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遂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78-8520347
舉報投訴電話:0578-8122345
舉報受理單位:中共遂昌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遂昌縣監察委
中共遂昌縣委組織部
遂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