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杭州市余杭區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公告》的相關規定,經過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按照擇優錄用原則,擬錄用下列4名同志為杭州市余杭區陽光青少年事務服務中心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者、杭州市余杭區退役士兵服務中心優撫安置社會工作,試用期三個月,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2018年4月30日至5月6日。公示期間,單位和個人若對公示結果有異議的,均可以書面、電話、來訪等形式反映。單位反映問題時,須蓋公章;個人反映問題時,要求署真實姓名。
公示受理部門:中共杭州市余杭區委組織部、杭州市余杭區民政局、杭州市余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受理電話:89182539、86227894、86145127
中共杭州市余杭區委組織部
杭州市余杭區民政局
杭州市余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