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是溫州市人民政府主辦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和《溫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溫政辦〔2006〕220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1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一)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18年溫州職業技術學院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二)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起止問題,計算時間均統一截至到2018年7月1日。
(三)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專業由我院及上級主管部門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審查認定,研究生專業參考《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更新版)。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考程序
1.報名:本次考試采用電子郵件方式報名。
時間:7月19日至7月22日。
(五)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溫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和溫州人力社保“人事考試”專欄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對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招聘崗位無合適人選,可以空缺。
四、其他告知事項
1.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