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充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以及《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政務接待中心駕駛員1名(九級職員及以下)。
三、招聘范圍及對象
具有重慶市戶籍且符合崗位招聘條件及要求的人員均可報考。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 具有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3. 身體健康,符合駕駛員工作要求;
4. 年齡18周歲以上(1994年5月1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A1A2駕駛證,具有5年以上駕齡;
6. 報考人員從事駕駛期間,未發生任何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門出具相關證明),也沒有交警部門認定的其它交通事故記錄;
7. 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8.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③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④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⑤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⑥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以及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我縣選派大學生;⑦現役軍人;⑧在讀的非2013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⑨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⑩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⒈報名時間:
2012年1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⒉報名地點: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聯系人: 楊緒蓉、張成蓉,聯系電話:023-51527870。
⒊報名要求。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交警部門出具的駕齡證明、駕駛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A4)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張到指定地點報名;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4.資格審查。由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按規定繳納報名費和考務費。
5.領取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原件于2012年12月12日工作時間在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
招聘崗位名額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一)公共科目筆試
時間及地點:初定為2012年12月14日,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科目及分值:《公共基礎知識》和政務接待知識,總分為100分。
(二)專業科目測試
時間及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測試科目及分值:駕駛技術實作測試,總分為100分。
(三)面試
面試由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面試比例為1:2。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2計算得分,再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時,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筆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可進入面試。凡考生有缺考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新環境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工作態度等。
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各類成績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六、體檢及考察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最后一名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時,則以面試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復檢)。
體檢合格人員,由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對其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招聘崗位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可從面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對象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者,分別按面試成績、專業科目測試、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七、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相關事宜,可登陸巫溪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查詢。
經考察合格者,在重慶市人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巫溪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進行為期為7個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公開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的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招聘資格,并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本簡章由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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