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規范事業單位用人進人行為,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梁平縣人力社保局審核,報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并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共有58個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24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及要求詳見《梁平縣2012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1》(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1》和《梁平縣2012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2》(附件2,以下簡稱《一覽表2》。
《一覽表2》中崗位的招聘,由縣紀委(監察局)、縣人力社保局會同主管部門、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其中,應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應為2013年應屆畢業生(師范類)且具有“985”、“211”工程院校一本畢業資格或碩士研究生(非師范類碩士研究生本科學歷應為師范類)及以上;應聘衛生事業單位醫藥護技崗位的專技人員應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及以上;應聘其他崗位的,應具有“985”、“211”工程院校一本畢業資格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及以上,直接到招聘地點參加相關考核和面試。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附件2);
(六)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七)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2年12月31日。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選派到梁平服務的,尚未考察考核轉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大學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考試考核
(一)報考《一覽表1》崗位的:
1、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2年12月12日—2012年12月14日
報名地點:重慶市梁平縣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試培訓中心(梁山街道暗橋街50號),聯系電話(023)53224011。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按各報名職位競爭,分別聘用。
2、報名手續及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標準證件彩色照片2張(另附同底電子件20—90KB,以身份證號碼命名,發送到lpzgb@163.com),有工作單位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本縣在編在職人員和選派生不得報考)。本人不能到場報名者可委托報名,但須出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相關證件和材料。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填寫《梁平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按規定繳納考務費50.00元/科。
(2)開考比例1:2。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未達到1:2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緊缺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達不到開考比例取消招聘的,退還考務費。
(3)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憑身份證、繳費收據于2012年12月20日— 12月21日,在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3、考試考核: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兩科,每科分值為100分。報考職員崗位的,公共科目筆試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測試為《管理基礎知識》;報考專業技術崗位的,公共科目筆試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測試為相應崗位專業基礎知識。考試考核由縣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
面試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主管部門組織,縣紀委(監察局)負責監督。凡考生筆試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比例為1:2。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均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進入面試。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進入面試人員須在公示結束后于2013年1月10日,持有關證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和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有工作單位的需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到縣人社局人事考試培訓中心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該崗位考生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時間及地點等另行通知。
(二)報考《一覽表2》崗位的:
1.報名時間:自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12年12月14日止。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應聘人員下載、填寫《梁平縣2012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并附一份個人簡歷或自薦書。應聘教育事業專業技術崗位的,報考教育崗位的應聘人員報名資料發送至縣教委郵箱jwrsk8@163.com,同時登錄htth://www.lpxedu.gov.cn報名;應聘衛生事業單位醫藥護技崗位的,發送至縣衛生局郵箱373186422@qq.com;應聘其他崗位的,發送至縣人社局郵箱 383140769@qq.com。聯系電話分別為:(023)53239922(教)、53225023(衛)、53224012(其他)。
3、資格審查
梁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梁平縣教育委員會、梁平縣衛生局對報名人員基本情況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其參加專業科目測試(含面試)。
4、專業科目測試(含面試)
專業科目測試時間:2012年12月24日,應聘教育事業專業技術崗位的,地點設在梁平縣教育委員會;應聘衛生事業單位醫藥護技崗位和其他崗位的,地點設在梁平縣委黨校。應聘人員需帶上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學習成績單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報考梁平縣教育事業專業技術崗位的,以備課說課方式進行;報考衛生事業單位醫藥護技崗位和其他崗位的,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分值100分,成績當場公布。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官對考生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五、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一)報考《一覽表1》崗位的,考試考核總成績=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二)報考《一覽表2》崗位的,考核總成績=專業科目測試(含面試)成績。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當總分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體檢由縣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主管部門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體檢、考察、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在縣人力社保局張貼公示,考生也可登陸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人力社保局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經審批同意的聘用人員,須在梁平服務至少5年(在用人單位不少于2年)方能流動。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2013年應屆畢業生,201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招聘單位有其他要求的,從其要求。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招考職位的專業要求,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2年下半年修訂)》。
本簡章由梁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考務咨詢電話:023-53224011
2.招考政策咨詢電話:023-53224012
3.涉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試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直接按附件中的聯系電話咨詢所報考的單位或部門。
附件:
1.梁平縣2012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1
梁平縣2012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2
2.梁平縣2012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
《梁平縣2012年第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 》來源于重慶市梁平縣教育網,最近更新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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