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7號)等文件精神,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全國重點大學201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21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相關要求詳見《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985”和“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2013年優秀應屆畢業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可暫不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屬免費師范畢業生的,原則上為重慶市生源;非重慶市生源的,需經生源所在省(市)教委和重慶市教委同意才能報考。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熱愛教育、衛生事業,具有較好的職業素養;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考核、簽訂就業協議、體檢及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12月18日上午9:00
2.報名地點:華中師范大學科學會堂一樓報告廳
3.報名要求及資格審查
全國范圍內“985”、“211”工程院校符合條件的2013年應屆畢業生,均可在規定的時間到華中師范大學招聘現場報名參考。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根據報考崗位及專業要求,持本人身份證(或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自薦書(包括本人基本情況、思想品德、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大學期間各科學習成績、各類獲獎證書、獎學金獲得情況、社會實踐情況等內容)一份、《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份(注:碩士研究生還須提供本科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報名點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
南岸區教委咨詢電話:023-62900046。
(二)考試考核
考生在資格審查合格后進入考試考核環節。考試考核分為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分值各100分。根據實際需要,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可合并進行。
專業科目測試主要考查考生實踐能力和專業素養;面試主要考查考生思想道德素質、心理素質、個性特長。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考核成績現場公布。根據擬招聘人數,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簽約人選。簽約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應不低于60分。考官對考生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三)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
擬聘用人選與招聘單位現場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中應明確違約行為以及違約責任。
(四)體檢及考察
已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考生畢業后持當地大中專畢業生就業部門發給的就業報到證、畢業(學位)證書和畢業院校出具的政審材料,于2013年7月10日17:30前到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報到,并接受資格復查(2013年7月10日17:30前未報到的擬聘用人員,在履行違約責任后,視同自動放棄。具體報到地點:重慶市南岸區南坪福天大廈A座五樓,聯系電話:023-62986601)。
資格復查合格的考生請于2013年7月12日上午8:30參加體檢。體檢地點及要求由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在履行違約責任后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文件規定,并結合崗位實際需求組織實施。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人員由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時,不再遞補。
(五)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中國重慶南岸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文件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聘用關系,完善聘用手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取消聘用資格。
2013年應屆畢業生在2013年7月10日前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擬聘用人員,須在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六、招聘的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招聘由南岸區編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委及衛生局共同組織實施。各部門按照職責各司其職,區監察局負責全過程的監督工作。
七、招聘工作紀律
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寬、社會影響大,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各招聘單位在招聘工作中要堅持標準,嚴格程序,認真考察,確保所遴選的人員品學兼優、德才兼備,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
八、其他
本招聘簡章由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岸區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重慶市南岸區中小學公開招聘201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崗位一覽表
附件:報名登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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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登記表.doc》來源于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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