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基層文化干部隊伍建設,促進我區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大渡口區文藝專干。
一、招考原則
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共有3個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文藝專業人才8名。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大渡口區2012年公開考核招聘文藝專業人才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本次招聘由重慶市大渡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重慶市大渡口區文廣新局以及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三、招考條件及范圍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崗位所需的年齡和工作經歷條件(時間計算截止日期為2012年12月31日);
4.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其它要求:
1.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2)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5)近五年來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6)現役軍人;(7)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未滿服務期,也未在報名第一日前解除選派協議的我市選派大學生;(10)在讀的非2013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11)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2.凡應聘人員需自愿在大渡口區服務5年及以上。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考試考核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2月25日(周一)至2013年2月26日(周二),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大渡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樓大廳(大渡口區松青路72號陽光花園,輕軌大渡口站旁)。
聯系人:鐘老師 聯系電話:023-68083881
3.報名手續:
(1)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原件(2013年應屆畢業生應持學校有效證明材料)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張(黑白、彩照均可);報考者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憑報考者本人簽名的委托書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報名;
(2)填寫《大渡口區公開考核招聘文藝專業人才報名表》,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按市物價局文件規定繳納報名費(50元/科)、面試費40元;
(3)擬招聘職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3。未達到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聘職位人數至規定比例;
(4)領取準考證:參考人員憑身份證和繳費收據原件于2013年3月16日(周4)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在同一時間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考核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1.專業科目測試
專業科目測試,滿分100分,采取現場專業測試的方式進行。聲樂職位測試項目為樂理、視唱練耳、自選曲目展示、鋼琴演奏、個人才藝展示;舞蹈職位測試項目為舞蹈基本功(含專業知識問答)、個人技巧展示、自編舞蹈作品展示、即興創作舞蹈、個人才藝展示;藝術設計測試項目為平面設計創作、美術字書寫、展覽策劃編寫、設計素描等。
2.面試
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由主考官按設定的考題提問,考生用普通話在規定時間內回答問題。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新環境適應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度等。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3.考試考核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60分及以上為合格。
(四)體檢及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根據該崗位合格考生中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當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社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考生體檢、考察環節自動放棄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時,按報考同一職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合格的考生排序依次進行遞補。
(五)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相關事宜可登陸大渡口區政府門戶網查詢。經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大渡口區政府門戶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送主管部門審核,報大渡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考核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七、紀律要求
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市大渡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23-68912151。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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