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教委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學校簡介
重慶第二師范學院是一所以“立足重慶基礎教育,服務教師專業發展”為辦學宗旨的公辦高等院校。學校始建于1954年,2012年1月,經教育部批準改制為普通本科院校。學校具有悠久的辦學歷史和鮮明的辦學特色,是重慶市中小學教師和教育管理干部培養培訓的主要基地之一,也是首批“重慶市服務外包人才培訓基地”之一。
學校現有南山、學府兩個校區,占地面積621.43畝。兩個校區均依山構建,綠蔭疊翠,層次分明,錯落有致。現設有繼續教育學院、教師教育學院(重慶學前教育學院)兩個二級學院和文學與傳媒系、外國語言文學系、數學與信息工程系、生物與化學工程系、經濟與工商管理系、旅游與服務管理系、美術系、通識教育部等8個系(部);學校現有專業共48個,涉及人文學科、社會學科、理學、管理學等學科門類。
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9000余人。專任教師410人,其中教授43人,副教授133人,具有研究生學歷的教師205人,有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1人,全國優秀教師2人,重慶市學術技術帶頭人2人,后備人選1人,重慶市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5人。
學校有國家級精品課程1門、教育部“教指委”精品課程2門,市級精品課程13門;教育部教改試點專業1個,市級教改試點專業5個,市級示范專業1個;現有市級教學團隊6個;重慶市高等教育教學改革項目59項;獲重慶市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9項;被評為重慶市高校第一批質量工程項目與教學改革先進學校。
學校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不斷完善辦學條件,切實加強內涵建設,努力探索新形勢下高素質人才的培養模式,為構建職前職后相互融通的現代教師教育體系,打造西部教育高地做出應有貢獻。
二、招聘原則
面向社會,公平公開;德才兼備,競爭擇優;堅持標準,優化結構。
三、招聘計劃
本次共公開招聘6人(招聘部門、具體崗位、人員條件等詳細情況見《重慶第二師范學院2013年個別崗位補錄需求情況一覽表》)。
四、招聘對象
招聘人員面向社會,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凡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五、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和《一覽表》所列的具體招聘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事業單位人員回避要求和審批機關確認的其他條件。
六、招聘程序
(一)碩士研究生按以下程序進行:
1、報名及資格審查
凡符合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者向人事處(郵箱:cquersc@126.com)投遞簡歷電子資料、《重慶第二師范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郵件請以“姓名+**大學+**專業+最高學歷+應聘崗位”命名,附件控制在5M以內)。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截止。
2、初試
(1)初試由用人部門組織,包括材料篩選面試、筆試、學術評估和試講(非教學崗位人員為崗位實作考核)等環節,主要考察應聘者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2)用人部門須組織考核小組對應聘者進行初試。初試須有學校人事處以及業務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
(3)初試結束,用人部門綜合面試、筆試、學術評估和試講(實作)等情況,原則上按不低于擬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向學校人事處報送進入復試人員名單和資料。
3、復試
(1)復試由學校人事處組織。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能力素質。
(2)采用評委打分的方式進行,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為考核對象的最后得分,當場公布得分結果,現場研究,按從高到低的順序和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的人員。
(3)學校紀委、教代會代表全程參與監督。
(二)博士、副教授按以下程序進行:
1、報名。應聘者向用人部門投遞簡歷資料并報名,各部門聯系人及電話見附表。
2、面試。由用人部門組織會同人事處、教務處、科研處負責人共同考核,并給出成績。
3、學術考評。用人部門組織學科專家小組采取對應聘者已有學術成果和專題學術講座(內容自擬,時間60分鐘)進行評估的方式進行。
4、綜合考察。由學校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用人單位負責人和專家代表組成考察組對應聘者進行綜合考察。
5、學校決定。考察情況報學校辦公會研究決定。
6、博士待遇按我校有關政策執行。
(三)教授由人事處、教務處、科研處和用人部門共同考核后,經學校領導同意,報學校辦公會研究確定。教授引進待遇按我校有關政策執行。
七、體檢
體檢由重慶第二師范學院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標準參照《重慶市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渝教人〔2010〕51號)要求,并結合學校和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若招聘單位或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