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我縣衛生事業單位發展,優化衛生人員隊伍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考核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32名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其中公開招聘117名、考核招聘15名。具體崗位及名額見《忠縣2013年第二季度公開(考核)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情況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3. 身體健康,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附件1)。其中,涉及到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5月31日,可累計計算,但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5.符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6.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周年及以上;
7.以下情形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忠縣衛生系統正式在編人員;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現役軍人;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地點:
(1)公開招聘崗位:2013年6月19日至6月21日在忠縣衛生局人事科報名,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崗位報考。其中,報考縣屬醫療單位類、中心衛生院類、一般鄉鎮衛生院類有兩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崗位不分具體招聘單位報名。聯系人:李老師、周老師,電話:(023)54401530 、(023)54401529。
(2)考核招聘崗位:2013年6月19日至21日在各招聘單位報名;報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忠縣人民醫院:13896244068(鄧老師);忠縣中醫院13635398726(張老師) ;忠縣婦幼保健院13709444278(李老師)。
2.報名要求及資格審查: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2013屆畢業生憑畢業生推薦表)及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各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到指定地點報名。崗位條件中要求有工作經歷的,須提交原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附件2)。在職人員報考須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本人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但須出示委托人的相關證件和委托材料。經資格初審合格者,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按規定繳納考務費 (50元/科)。
3.開考比例:各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考核招聘不受此限制),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4.領取準考證: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繳款收據于2013年6月27日至28日在忠縣衛生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考核
1.考核招聘采取核查在校綜合表現、學習成績和專業知識答辯等方式進行,具體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2.公開招聘采用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
筆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時間及地點:初定于2013年6月29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科目及分值:公共科目筆試:《綜合基礎知識》,滿分100分。專業科目測試:專業知識(內容見《一覽表》),滿分100分。
(2)面試。面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凡考生筆試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棄權,缺額不遞補。
面試比例:擬招聘人數在10人及以上的崗位,按1:1.5比例(小數點后面四舍五入),其余崗位按1:2比例(詳見《一覽表》),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總成績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其中,緊缺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
面試方式及分值: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進行,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體檢對象。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縣衛生局和縣人社局備案。
(3)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公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五、體檢
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體檢時間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放棄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