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公安工作,緩解基層警力不足的矛盾,經請示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公安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堅持考試、考察與試用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協警30人。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熱愛公安工作;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含)以上學歷,專業不限,近五年內從部隊退役的士兵,學歷放寬到高中(含)以上;
(四)男性,年齡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8米(含)以上,身體和心理健康;
(五)能熟練操作計算機;
(六)本次招考報名截止日前未取得相應學歷畢業證者不得參加報名。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11月25日上午8:00-17:30至11月26日上午8:00-17:30,逾期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瀏陽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市北正北路6號2樓);
3、報名注意事項: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帶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及考務費200元。
(二)考試
1、筆試:筆試分為申論和公共基礎知識,滿分均為100分,考生筆試成績按申論成績占50%、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占50%折算。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數與入圍人數不超過1: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折算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按崗位計劃數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如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確定)。如出現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情況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如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體檢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能測試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體能測試,如出現體能測試不合格情況,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如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五)考察
對體能測試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本人及直系血親、配偶或對其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的政治立場、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現實表現情況。如出現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情況時不再實行遞補。
(六)公示
對考察合格者,在瀏陽人事考試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七)聘用
此次招聘不列入編制管理,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由市公安局統一辦理相關用工手續。
五、薪酬待遇
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每月發基本工資1200元,試用期滿后,按下列標準執行:
每月保底工資1600元,其中基本工資1000元,通訊補貼100元,交通補貼100元,出勤補貼200元,加班工資200--400元。另外每年節日費1400元,年終獎1200元,年收入共計22000元左右。
六、組織實施和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有關部門配合,市紀委全程監督。同時,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0731—83640654,83652399
業務咨詢電話:0731—83679720,83625416
網絡咨詢電話:0731—83649110
本公告內容由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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