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7號)等文件精神,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高等院校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0名(具體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1.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 “985”或“211”工程院校2014年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3.全國單獨招生藝術院校2014年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限報音樂、美術崗位);
4.各省級體育運動專業隊2014年退役運動員,以及專業體育院校的體育教育系、運動訓練系2014年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限報體育崗位);
5.重慶郵電大學、重慶工商大學2014年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相應專業畢業生(限報龍門浩職業中學電子技術、市場營銷崗位)。
(二)招聘條件
1.年齡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止2013年12月31日)。
2.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考生,以及報考重慶市龍門浩職業中學校的考生暫不作要求,但須在一年試用期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3.自愿在應聘單位服務五年及以上。
4.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5.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其他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
6.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及考試考核、簽訂協議、體檢及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到指定高校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根據招聘工作進度,將在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cqnars.gov.cn)招錄考試欄目、南岸區教師進修學院網站及相關高校就業信息網上公布,請及時關注。
3.報名地點:西南大學、成都體育學院、重慶師范大學等高校。
全國范圍內符合報考條件的,均可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現場報名參加考試。在上一招聘現場已經招聘滿員的崗位在下一招聘現場不再招聘,招滿為止。各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2比例,如達不到規定比例,遞減該崗位招聘指標直至取消招聘,所余指標根據報名情況,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調整至其他崗位使用。
(二)資格審查及考試考核
1.資格審查
考生根據報考崗位及專業要求,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自薦書(包括本人基本情況、思想品德、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大學期間各科學習成績、各類獲獎證書、獎學金獲得情況、社會實踐情況等內容)一份、《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份、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可暫不提供, 非師范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教師資格考試考生成績表),碩士研究生還須提供本科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進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根據《簡章》規定條件,審查了解考生的基本情況、學業成績、在校擔任學生干部情況、社會實踐、個人獲獎情況及儀表儀態等,合格者進入考試考核環節。
2.考試考核
考生在資格審查合格后進入考試考核環節。考試考核分為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分值各100分。
專業科目測試主要考查考生實踐能力和專業素養。專業科目測試可采取專業基礎知識筆試、說課、試講、三筆字水平測試、技能實作等多種方式進行。專業科目測試達到60分者進入面試環節。
面試主要考查考生思想道德素質、心理素質、個性特長。面試可采取答辯、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特長展示等多種方式進行。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簽約人選。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根據擬招聘人數,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簽約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取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高者為簽約人選。簽約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應不低于70分。考官對考生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三)簽訂協議
擬聘用人選與招聘單位現場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中明確違約行為以及違約責任。
(四)體檢及考察
已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考生畢業后持當地大中專畢業生就業部門發給的就業報到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和畢業院校出具的政審材料,于2014年7月10日17:30前到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報到,并接受資格復審(2014年7月10日17:30前未報到的擬聘用人員,在履行違約責任后,視同自動放棄。具體報到地點:重慶市南岸區南坪福天大廈A座五樓)。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請于2014年7月15日上午7:30參加體檢。體檢地點及要求由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在履行違約責任后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文件規定,并結合崗位實際需求組織實施。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人員由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五)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nars.gov.cn)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文件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聘用關系,完善聘用手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取消聘用資格。
2014年應屆畢業生在2014年7月10日前未取得相應學歷的,不予聘用。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擬聘用人員,須在一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寬、社會影響大,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各招聘單位在招聘工作中要堅持標準,嚴格程序,認真考察,確保所遴選的人員品學兼優、德才兼備,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
本簡章由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岸區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
重慶市南岸區面向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教育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設置表
易賢網溫馨提示:
《報名登記表》來源于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最近更新(2013年11月30日)。
易賢網下載后為“.zip”的壓縮文件,解壓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辦公軟件word制作,請確保您使用的電腦已安裝此類軟件,否則打開的文件將是亂碼。
更多信息請查看重慶市事業單位招聘網